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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五届"中茶杯"名优茶评比活动的通知
作者:系统管理员      来源:     发布日期:2003-04-18     点击:      【字号:    

关于举办第五届中茶杯名优茶评比活动的通知

各省(市)茶叶(业)学(协)会、团体会员单位、有关茶场(厂)、茶叶公司:

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名优茶质量的提高,正确引导名优茶的发展,促进我国茶叶产业结构的调整,中国茶叶学会决定举办第五届中茶杯名优茶评比活动。本届活动将在前四届中茶杯名优茶评比活动的基础上,进一步规范评比程序,保证评比活动的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同时,将加大获奖茶样的宣传力度,提高获奖茶样的知名度。评比将分两个阶段进行,6月份评绿茶、红茶、乌龙茶、白茶、黄茶、特种茶等,9月份评花茶。现将评比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比办法

1、本会将成立“全国茶叶评审专家库”,从中抽取7人组成评委会,对参赛样品分外形和内质进行感官密码审评,同时按无公害茶标准进行农残检测和重金属检测。

2、本次评比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三个奖级,获奖面根据参赛茶样的总体水平而定。连续三届参赛,并获奖者,颁发金、银、铜奖牌。

3、有机茶、机制茶、无性系良种名茶参赛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选录取。

4、为了确保评比的公正性和权威性,被聘专家不能携带茶样参评。

5、每只茶叶样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单,获奖者发给奖励证书。

二、送样要求

1、送样单位要求至少具有100亩以上生产基地和2000公斤以上的产量;

2、参赛茶类:绿茶、红茶(红碎茶、工夫红茶)、乌龙茶、白茶、黄茶、花茶、特种茶(包括普洱茶、袋泡茶、保健茶等);

3、审报材料:送样单位必须填写参评报名表;有机茶必须附有机茶颁证机构颁发的“有机茶证书”复印件;参赛的茶叶如已制定企业标准的,请在报名表上填写代号和制定年月;如有注册商标的,请附注册商标登记证复印件;送样单位为独立法人,请附寄法人登记证复印件;

4、送样时间:从现在开始到5月31日以前(双休日除外),花茶送样可延迟到8月底,有意参加评比者,请将报名表与茶样同时寄(送)到中国茶叶学会办公室。

5、送样地点:杭州市云栖路1号,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内,中国茶叶学会办公室(宋城对面),联系人:周智修、段文华,电话:0571-86650477、传真:0571-86650056

6、送样数量:每个样品500克

样品可派人直接送达或邮寄。邮寄时请用无异味的茶罐密封,注意防潮,外加木箱,切忌用塑料袋或其它有异味的物品包装,以防异味污染。样品请注明“中茶杯名优茶评比”字样。寄杭州市云栖路1号,中国茶叶学会办公室,邮编:310008

三、样品检测与评审费

每只样品交纳检测与评审费800元,可邮汇,也可银行汇款,开户:杭州市农行城西支行上泗分理处,帐号:395051029801028662,户名:中国茶叶学会,请注“中茶杯评审费”。款到后即开具统一收款收据。

二○○三年一月六日&nbsp 

相关下载:《第五届“中茶杯”名优茶参评报名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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